济源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济安委办〔2017〕6号)

时间:2017-02-22 | 热度: | 来源:
济源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政府要求,切实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为“两会”的胜利召开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全国“两会”召开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两会”期间生产安全,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一要两会前组织本辖区(行业领域)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大力度切实解决,对以往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问题未整改完成的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紧整改到位;二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特别对本辖区(行业领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对以往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要逐项落实;三要层层落实本辖区政府的领导职责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大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对各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厉处罚;四要结合本辖区(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重特大事故和险情做好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救援职责,确保救援物资充足和救援措施得力。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16232号)规定,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保障的各项措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一要认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季节性特点,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要集中精力解决以往安全生产工作中遗留的各种问题,从措施、资金、人员等方面保障隐患整治的进行,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要在内部组织自查自纠、隐患排查等活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认真及时地加以整改。四要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的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事故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防止生产过程中劳动纪律松懈、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现象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五要对本单位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部位,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三、 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一)切实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春运和“两会”的特殊时段,有关部门要加强交通运输组织和安全监管,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超限、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冬春季的气候特点,加强路检、路查和车站、车辆的安全检查,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危险路段的执法检查。加大“三品”检查力度,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车辆运营。

(二)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深刻吸取浙江天台“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强化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措施。加强对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加强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认真抓好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复产验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继续深化煤矿安全“八查”,重点发现、惩治煤矿企业违法经营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突出打击非煤矿山企业无证或证照不全、超深越界开采、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尾矿库违规排放以及小采石场不分台阶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根据季节特点,突出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安全监管,继续加强甲醇、液氨、石油天然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安全管理。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要进一步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措施,组织做好临时零售点未售出烟花爆竹的回收、代存等工作,坚决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加强对建筑施工项目的监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和行政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全面部署建筑施工春季复工的安全大检查,要做到全覆盖、严执法,确保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公路、铁路、水利、电力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

四、严把高危企业复产复工安全关,确保平稳有序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节后企业陆续复产复工的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高危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严防复产复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继续停产停工的高危行业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实施检修作业的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停产停工企业复产复工前都要制定严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后才能复产复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并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自行停产停工的,安全检查和验收报告经本企业总工程师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复产复工。被责令停产停工、长期停产停工的煤矿企业,在先行组织验收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监管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并经属地人民政府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复产复工。凡在复产验收工作中违反规定,把关不严、擅自降低标准、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五、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和应急准备,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两会”期间及前后,各单位要对领导带班、安全调度和值班、事故救援等工作做好充分安排,并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要加强协调联动,增强对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楼宇电视、户外视频、手机短信等广泛进行安全提示,提高广大群众和企业职工应急避险意识以及自救互救技能。主要负责人要在“两会”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济源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会办公室

       


        

                                                                                   201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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