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工作的通知
各生产经营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多数单位存在培训记录不完整、档案管理不规范等现象。为规范和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工作,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样式(试行)>的通知》(豫安监管〔2016〕98号)要求,对进一步规范我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工作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减少“三违”现象的重要措施,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推动全市安全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迈上新台阶。
二、《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省安监局制定的《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样式(试行)》,是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具体化,内容详实,便于操作。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样式(试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细则,加强和规范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三、从2017年4月1日开始,安全监管部门将此项工作列入日常执法检查,对没有统一使用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样式(试行)》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关于安全培训档案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罚。
附件: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样式(试行)》的通知
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8日